原标题:治理“举牌”软色情需社会合力
只需花费3元至20元不等,就可以指定一名未成年人,在身体的隐私部位写上买主定制的名字或内容;若再加价10元至30元,还可以获得更多“个性化服务”……近年来,网络“举牌”业务中衍生的擦边色情现象触目惊心,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未成年人正成为灰色交易“围猎”的对象。
“举牌”行为最早出现在cosplay(角色扮演)或漫展等文化活动中,参与者通过手持带有特定信息或角色名字的牌子来表达自己的兴趣或支持态度。然而,这一原本具有创意和文化内涵的行为,如今却被不法分子异化成一种灰色交易。
据有关报道披露,在这条隐蔽的灰色产业链中,主要有三个角色:举牌博主、代理以及买主。举牌博主根据买家需求拍摄内容,代理负责推广和销售包含大尺度内容的照片及视频,买主则是这一“软色情”消费的主体。其中,代理扮演了连接举牌博主与买主的关键桥梁角色。源代理会雇佣下级代理在社交平台上宣传,扩大客户基础,提升销售业绩,同时持续招募新的举牌博主为不同需求的买主提供服务。
可悲的是,在“举牌”软色情乱象中,未成年人既是参与者,也是受害者。由于缺乏家庭关心和必要的性教育、网络素养教育,一些未成年人在利益的诱惑下误入歧途,甚至沦为网络黑灰产“工具人”。参与此类灰色交易不仅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还可能导致其陷入网络暴力、性骚扰等风险之中。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对于“身体写字”等“软色情”行为,司法实践中往往面临定性困境。这类行为虽然未达到传统意义上的淫秽物品标准,但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不容忽视。
而当未成年人既是施害者又是受害者时,惩戒的边界该如何划定?法律解释的模糊地带,恰恰成为黑灰产滋生的温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实施淫秽行为的,可构成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但对于未成年人参与的“软色情”行为,如何准确界定其性质并给予适当惩戒,仍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法律完善、司法实践、社会治理等多方面入手。一方面,应进一步明确“软色情”行为的法律界定,细化相关罪名的适用标准;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应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既要保护其合法权益,又要对其行为进行适当惩戒和教育。
同时,网络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能力,利用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和拦截违规内容,优化算法推荐机制,避免不良内容传播。此外,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举牌”黑灰产业链的打击力度,尤其是要切断代理人员的获利渠道。
除了法律和技术手段,家庭和学校也应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升网络素养。学校则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性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自我价值,避免陷入网络软色情的陷阱。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乱象,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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